赫兹·格利格

Mothmen live on!

【忘羡】千针劫(甜虐)


文案:刺青师叽x妖羡  汪叽转世梗,妖羡四海追梦中情人

梅雨迷蒙,姑苏五月,古镇天青,大抵是撑伞闲游的好去处,闹市还未散去,两岸人家却已灯火阑珊,黑衣修俏的男子驻足阴雨街道的破旧牌坊前久久不去,他虽吊儿郎当地端着坛酒仰头豪灌,过路行人却无一将视线割让给他半分。

他是妖中翘楚,道行深不可测,若非有意现身,寻常人皆寻他不见。

他在寻一未亡人,至今已一千三百载有余,算起来,此时此刻,那人不久将再次转世,而他又将陷入苦寻的轮回。

“客官,可要刺青么?”

魏无羡只觉广袖被什么人用力扯住,他原想又是哪个不知好歹的女妖看上他了,就打算扮个鬼脸吓吓那女妖,谁知猛一回头挤眉弄眼弄了个半凶不凶的脸相出来,就看到一模样甚是俊俏,一身白衣无尘的少年,手撑着水墨白伞,面无表情得看着他装疯卖傻。

“像,太他妈像!”魏无羡心里纳罕,“这跟披麻戴孝的那小子,气度身段分毫不差,就差圈云纹抹额了。”

“你看得到我?蓝……”

“客官,可要刺青?”

没等魏无羡将心念了千载的名字说出口,就被他用生硬的客套话打断了,魏无羡心中一阵好笑,这个蓝湛,一千多年了还是这么古板,连拉客都这么蹩脚,他这刺青店有人愿来才怪。

“要,怎么不要?当然要!”魏无羡心中窃喜,好啊,得来全不费工夫,既然看得到他,可不就是蓝忘机蓝二哥哥本尊了,一见面就劳驾这朵高岭之花给自己这个大魔头刺青,诶呀,机不可失,不好好调戏一番怎么行?

“客官且随我来,小店简陋,望客官不要嫌弃。”

“不嫌弃不嫌弃!”魏无羡嬉笑道,“小郎君也莫要嫌弃奴家受不得针。”

这话他是捏着姑苏调调说的,扭捏矫揉,而且一语双关,那少年又怎会听不出其中孟浪之意?登时霞红翻上了鼻尖。

“不知羞。”

少年用力一扯他随风乱的广袖,差点没把他扯了个趔趄。

嘶----手劲儿还是那么大呀,蓝湛。

魏无羡稳住脚步,被人硬拉进了店面。

小店年久失修,确是意料之中的朴素整洁,颇有当年云深静室之风,店内陈设极为简单,除了一张硬躺木,一架子的书,就再无闲杂,哦,整间屋子里的活物除了橱窗上的绿植就是正在啃绿植的兔子们。

对,就是们,因为那他妈是一大群兔子。

魏无羡朝那群兔子咽了咽口水,忍住了要叉起烤了的冲动。

“客官,想要何种刺青。”

“这个嘛……是这两个字,待我且写下。”魏无羡四处打量了一下,见笔墨纸砚都被好好收起,想起那年兔子踩翻他砚台的趣事。他强忍住笑,一把夺过少年手中水墨着色的白伞,咬破指尖,上书龙飞凤舞的二字。

“忘机?文在哪里?”亏了他竟然还能一眼认出来。

“这里”魏无羡指着左胸心口位置,“蓝公子,你可手劲儿小些,奴家怕是受不住呢——啊呀。”

羞到耳尖泛红的白衣少年终于听不下去了,用他出奇大的手劲一把把他摁在了硬邦邦的躺木上,给魏无羡咯了个生疼。

“客官……把衣服脱了。”青涩的声音愈来愈小,几乎微不可闻。

“啊?蓝公子,你这是要对我……?”魏无羡先一惊,这么快就进入正题了?

“你要我隔着衣服给你文?”少年娴熟地拿出躺木下的针包,从里面取出一枚银针,擦拭干净,放在火上燎了几许,蘸了些靛青。

“哦,哈哈哈哈……”魏无羡大笑着一拍大腿,当场把身上那件仅有的黑色单衣三下两下剥了个干净。

少年凝视这画迹,不久便了然于胸,在魏无羡精瘦的胸膛上捻针仔细描摹轮廓。

魏无羡成妖万年已久,肌肤本就点染了异于常人的阴色,明明是个受尽风吹日晒的江湖游侠打扮,他的肌肤却比大家闺秀更甚细腻光滑如同凝脂。

细针没入肌肤,隔着银针,白衣少年手中感受到一阵轻微颤抖,便停下手中动作,不久,归于平静。

“继续动啊,蓝公子。”魏无羡坏笑道。

“好。”,

少年低头应答,手法已经算得上老练,可是面皮上的羞红却已经暴露他还是个涉世未深的雏。

魏无羡自然是受得了他以凡人之力给他刺青的,只不过故意装个疼,挑逗一下蓝二哥哥,看他愈烧愈红的脸,与前世被自己撩拨的脸重合在一起,哎呀,要不行了。

“敢问公子,忘机是谁,值得公子将他刻在心口。”

“先不说这个,敢问小郎君姓甚名谁。” 

“鄙姓兰,字采之。” 

“哦,我叫魏远道,所思在远道的远道。”魏无羡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。

正游走在肌肤里他的针戛然而止,下一刻,那针便刁钻地扎在了他那一点茱萸。

“嘶——————”

他故意的!魏无羡撩叽不成反被扎,那地方任谁都敏感得很,妖邪更是如此。

“是你先……那样的。”白衣少年喉咙里卡着那句话,就是羞于启齿。

“哪样?”魏无羡继续发挥他那死不要脸的精神把脸贴过去,轻轻咬了他绯红的耳尖,“哪样啊?蓝公子?”

“你……不知羞耻!”

白衣少年整张脸红的像熟透的桃,顿时让魏无羡起了采撷之意,他伸出两指挑起白衣少年的下巴,仔细端详他的面容。

兰采之的瞳色与前世一般浅,似有星辰大海苍云其中。

白衣少年羞得别过脸,手中针又是扎了这个孟浪之徒数下

魏无羡笑的更厉害了,忘了针还戳在他心口,他这一动,针就掉了出来,跌在地上,乒地一响。

兰采之连忙起身去捡,好巧不巧,一只白兔子顺着他的脚腕乱爬着,他就顺势把兔子抱在怀里。

这相似的场景令魏无羡顿生错觉,他的蓝忘机并未离去,千秋不变。

当年蓝忘机触犯数道天条,被罚轮回百世,历尽百世劫数,这一世,他要受尽千万针砭刺身之苦,方可再次轮回,其实轮回不轮回的都只不过是从这一劫难换到了下一个而已。此生赴风波,终究千百次相忘旧山河。

“兰公子,你是姑苏本地的吧。”

“是。”

“忘机……是我的故人,他也是姑苏人,可惜他死了,很久之前死的。”魏无羡突然收了笑容,两眼深沉地望向虚空之处。

“是鄙唐突。”

“不碍事不碍事,见汝如见君。”

魏无羡起身,双眼迷离,似前尘往事尽在眼中,一步一步走向前空无一处。

“公子,您的刺青还未……”

“不必,兰公子。”魏无羡摇头,轻抚左胸心口新刺出来的“忘机”两字,静静摩挲,然后从容披上黑色劲装,连酒坛都弃了,身形一隐消失不见。兰采之慌得四下寻找,却寻他不见。

白衣少年手擎墨伞,怀抱白兔,伫立在朦胧烟雨中,他不知道,还有月余,他将再入轮回,还有月余,魏无羡将再次踏上在九州四海寻找他的征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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